“警察叔叔好!这是我刚才在校门口捡到的钱,我找不到失主,您能帮我把钱还给他吗?谢谢叔叔!”近日,一名小学生将捡到的10元钱交到古浪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关机动勤务中队城关四小执勤民警手中。
经了解,这名小学生是古浪县城关第四小学一年级(5)班的张小涵。放学时,她在校门口捡到10元钱,原地等待很长时间也不见失主寻找,便将钱交给校门口执勤的民警。民警接过钱,对张小涵拾金不昧的行为给予了表扬,并告诉她钱虽不多,但拾金不昧的好品质值得继续发扬。随后,民警将10元钱送到辖区派出所进一步处理。
“拾金不昧是一个人高尚道德情操的体现,小学生的善举充分表现了高尚的品格和良好的社会公德,我们都为她点赞!”古浪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关机动勤务中队中队长闫云等人到城关第四小学给张小涵送上了一张写有“拾金不昧好少年”的奖状和礼品,并倡导同学们从小养成良好品德。